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1月7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由原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职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合并组建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省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即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严格依据《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监管统计、公告通告、工作动态等7个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机构职能:包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办事指南等。
2.政策法规:包括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包括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食品药品监管专项工作方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年度要点、重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专项预案等。
4.行政许可:包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审批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及审批决定。
5.统计数据:包括国家总局要求上报的各类食品药品监管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
6.公告通告:包括国家总局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通告,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7.工作动态:包括国家食药总局及各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本省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制度建设、理论研究、情况分析、用药常识、科学饮食、培训教育、国际省际合作、精神文明、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最新情况。
2014年我局已编制并在网上公开《政务公开目录》10期,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09条。通过省政府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1577条,通过我局网站公开1932条
(二)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公众可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4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浏览量达到51540725次,创造了历史新高。
2.行政受理大厅。在省局行政受理大厅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申请、受理和办理工作情况等信息。
3.新闻发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解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权威发布。全年在国家、省级媒体发布新闻稿件166篇;受理新闻采访3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7次,全部按规定和时限完成答复。按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按要求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对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有偿服务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收到公众5起行政复议申请,办理后未出现复议纠正原行政行为的情况。全年未收到行政诉讼通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细化。
六、下步工作安排
2015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继续深入推进财政预算、人事考试录用公开,拓展公开信息种类和数量,及时公布有关规章和文件。
二是将结合现有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更好地为社会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对信息内容、目录的公开,及时上报我局信息,开展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政务公开的敏感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高效,实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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