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最新专题 >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 典型案例

黑龙江省报送某化妆品经营企业擅自涂改化妆品标识中的名称案

日期:2024-10-10 09:14 来源:
【字体:

一、案情概述

2024年5月6日,勃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某化妆品店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者擅自涂改化妆品标识中的名称,其行为违反了《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二、查办结果

上述行为构成了擅自涂改化妆品标识中名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3000元。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哈尔滨南岗区银行街76号 邮政编码:150001

综合财务处:0451-88347850 药品注册处: 0451-88313073 药品监管处: 0451-88313058

化妆品监管处: 0451-88313163 医疗器械监管处:0451-88313083 行政审批:0451-88313114

img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27

备案序号:黑ICP备19002026号

黑公网安备:23010302000524号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