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报送某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药品案
一、案件概述
2024年3月29日,嫩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的线索,前往某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交通东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在网址为https://merchants.hydee.cn/cloud/o2o/order/query的网络销售药品平台中上架了处方药替格瑞洛片,规格为:90mg*14片*1盒;处方药秋水仙碱片,规格为:20mg*20片*2板;处方药戊酸雌二醇片,规格为:1mg*21片。自网络销售平台建立以来,该公司未售出上述网络禁止销售的药品。
二、查办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的公告》(2022年第111号)。
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通过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及时消除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故作出如下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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