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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场局从“深、严、细、新”四个角度聚力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

日期:2024-07-19 15: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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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深、严、细、新”四个角度,聚力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全面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从“深”发力,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市政府印发《双鸭山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强化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闭环”中跨区域、跨层级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健全信息通报、联合办案等工作衔接机制,强化许可、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监管数据的分析、共享与使用。

二是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市政府印发《双鸭山市药品(含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双鸭山市药品(含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着力构建覆盖市、县(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医药物资储备,科学调整储备应急药品的品类、规模、结构,推进建立市、县(区)两级应急预案进程,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全面提升快速响应、应急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三是推进智慧监管及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据监管权责清单,将药品监管事项纳入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明确流程、依据、时限,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开展网格化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布局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网格化和分级分类监管措施,逐步促进形成风险引导、分类施治、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全覆盖监管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畅通信用信息共享渠道,逐步实现诚信、失信企业和产品信息可检索。

二、从“严”监管,全面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一是严密部署,组织开展联合交叉协同检查。抽调市县(区)两级骨干力量,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联合交叉协同互检工作。保证联合交叉互检的随机性和突然性,力求真实反应被检企业的经营状态。形成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促进执法程序和办案标准的统一。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处方药销售检查。联合市教体局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重点区域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排查未成年人购买频次较高的抗生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辅助生殖常用药品以及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等品种凭处方销售情况,有力规范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药品经营活动,堵塞管理漏洞,化解滥用处方药对未成年人造成危害的风险。

三是深入推进,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会同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邮政局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机制建立以来,双鸭山市聚焦药品经营、药品使用、麻精药品使用、疫苗流通及医疗器械使用五大领域,组织开展了跨部门联合检查8次,检查相关单位49家次,发现问题6个,均按职责分工由相关监管部门跟进处理。通过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开展,凝聚了综合监管合力,强化了执法责任,提高了执法效能,破解了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随意执法及执法盲区等难题,实现了“资源整合、市场减负、执法增效”目标。

三、从“细”谋划,全面助力药品行业快速发展

一是简政放权,切实提升审批效能。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双鸭山局在2023年将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含连锁门店)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县局基础上,自2024年4月1日,进一步将市本级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含连锁门店)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局。为确保各县局、区局承接许可事项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市局积极组织开展许可业务培训,加强现场查验业务指导,持续做好与各县、区局的工作衔接,帮助相关单位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许可审批质效。

二是因地制宜,推动药材进口口岸建设。为推动我市药品行业快速发展,充分利用饶河口岸的地理优势,双鸭山市局积极推动饶河县药材进口边境口岸建设。一是建立科学化、法定化的药品监管体系,各部门在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职责清晰,责任明确。二是打造职业化、专业化监管人才队伍。配备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背景人员从事药品监管工作,并多次派送药品监管人员至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参加培训,保证监管人员有能力承担进口药材的执法监督检查、备案管理、进口药材信息管理,具备开展药品进口备案工作的能力。

四、从“新”着力,全面打造百姓安全用药环境

一是积极作为减少过期药品安全隐患。以各级市场监管所为试点回收单位,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四有”管理,即有专人负责,有管理能力,有制度支撑,有安全措施。为加强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的日常管理,使回收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和规范化,做到统一登记、统一存放、统一移交、统一销毁。进一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减少过期药品安全隐患,有效探索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引导居民家庭安全、科学、经济用药,维护公众健康。

二是创新发布《双鸭山市开展“信易+医药”工作实施方案》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开展“信易+医药”工作,实行便民、优惠的奖励措施,使信用等级高的市民享受购药附加优惠,提升守信市民的信用受益,以点带面,打造信用消费场景,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引导全社会树立信用意识,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三是首创建立行刑工作站,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配合。为加快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双鸭山局打破常规、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首创建立了“双鸭山市市场监管行刑衔接工作站”。根据案件办理需要不定期召开案件研商会议,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涉案产品进行检验,多次与省药检院、天津药检院、中检院等检测机构沟通检测事宜,及时为公安部门出具药品认定意见。工作站建立以来,共组织召开联席会议3次,累计办理行刑衔接案件数量8件,为公安机关出具认定意见6份,查询意见1份,出具检验报告3份,有效提高了犯罪案件的查处率及准确率。

下一步,双鸭山局将继续以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扛起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政治责任,确保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各项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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