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组织开展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质量互查工作
根据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关于做好2022年第一、二季度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质量互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审评审批能力建设,助力我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7月4日至12日,省药监局行政许可处牵头与化妆品监管处、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审评组共同开展了化妆品质量互查工作。
审评组深入学习解读互查方案,全面把握互查工作重点,认为2022年国家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质量抽查工作有三个全新亮点。一是抽取样品平均化。全国共抽取480个样品,每省抽取15个样品。抽查产品范围为首次备案且完成备案后技术核查的产品,抽样时间范围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分三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各抽取160个产品;二是审核内容多元化。重点对备案资料整理环节、产品执行标准、安全评估报告三个方面每个产品各有侧重进行全环节审核;三是抽样审核规范化。各初审省直接将初审意见录入国家药监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系统中,无需提交其他形式的初审、复审意见,同时国家局将此次互查初审、终审合格率列为年终考核项。
为提高互查质量,审评组采取预审、复审两轮审核方式开展工作,组织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审评人员依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分配我省的15个产品进行了预审,提出审核意见166条。7月11日至12日,召开会议集中审核,对预审意见进行逐条分析、梳理、归类,确保最终确定的94条初审意见都有法律依据。
下一步,行政许可处、化妆品监督管理处、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将进一步加大配合力度,持续做好化妆品备案工作,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百姓安全用妆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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