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便民服务 > 医疗器械 > 产品召回

省局关于协助召回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公司复方金银花颗粒的通知

日期:2021-02-10 17:59 来源: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字体:

(黑药监药函〔2021〕7号)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稽查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质量管理混乱、记录不真实、生产过程无法追溯,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为控制风险,广西局下发文件责令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公司暂停复方金银花颗粒的销售、使用并全面召回。2021年2月9日广西局向我局发出《关于协助召回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公司复方金银花颗粒的函》(桂药监局〔2021〕84号)。为及时控制风险,经研究决定,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省局各稽查处通知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立即下架该产品配合上市持有人开展产品召回。同时严格日常监督检查,下架召回情况向我局药品监督管理处及时报送。

  联系人:段红军

  电  话:1384189865

  邮  箱:dhj11@163.com。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0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哈尔滨南岗区银行街76号 邮政编码:150001

综合财务处:0451-88347850 药品注册处: 0451-88313073 药品监管处: 0451-88313058

化妆品监管处: 0451-88313163 医疗器械监管处:0451-88313083 行政审批:0451-88313114

img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27

备案序号:黑ICP备19002026号

黑公网安备:23010302000524号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