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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对哈尔滨文杰服饰有限责任公司飞行检查的通报

日期:2020-06-15 16:52 来源: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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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对哈尔滨文杰服饰有限责任公司飞行检查的通报

 

企业名称

哈尔滨文杰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振发

管理者代表

李航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南、养路总段东

生产地址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南、养路总段东

检查日期

202063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检查类别

合规检查

检查依据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管理规范》及其附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主要缺陷及其判定依据

本表中所列出的缺陷和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的发现,不代表企业缺陷和问题的全部,针对本次检查所发现的缺陷,企业应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分析查找原因,评估安全风险,采取必要措施管控风险。

依据条款

缺陷和问题描述

   现场检查时发现问题8项:其中重点缺陷1项,一般缺陷6,其他问题1项

  重点缺陷

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7.10.1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产品标签、说明书的有关内容,与产品注册内容不一致。

  一般缺陷

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1.8.2

2.生产车间一、二更间挂有衣物等个人用品

  一般缺陷

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2.21.2

3.生产车间窗户及传递窗开放,无法满足洁净级别。

 

  一般缺陷

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7.15.1

4.生产车间有杂物(如脏绳箱、废纸箱、扫把等) 

一般缺陷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7.6.28.42

5.现场检查时未见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产品的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

  一般缺陷

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2.61

6.原料库熔喷布存放无地拖,物料直接接触地面且房顶漏有水珠。

  一般缺陷

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7.17.1

7.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车间生产民用口罩,停产时未进行清场,生产管理比较混乱。

其他

8.对我局2020年4月11日专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完全整改到位

处理措施

现场检查时,企业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车间未进行生产。省局同意企业进行停产整顿,整改到位后,需经我局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发布日期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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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哈尔滨南岗区银行街76号 邮政编码:150001

综合财务处:0451-88347850 药品注册处: 0451-88313073 药品监管处: 0451-88313058

化妆品监管处: 0451-88313163 医疗器械监管处:0451-88313083 行政审批:0451-883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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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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