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信息通告
日期:2023-05-05 10:01
来源: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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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2023年第8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和《黑龙江省开展储存配送药品业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黑食药监流通发〔2013〕125号)精神,现就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 名称 |
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
委托 范围 |
被委托 企业名称 |
被委托 企业 注册地址 |
企业 仓库 地址 |
委托 配送 期限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宣水路16号 |
硬胶囊剂,颗粒剂,片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剂,煎膏剂,中药饮片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春晖路9号 |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春晖路9号 |
至 2023.09.31 |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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