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化妆品经营环节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06-11 15:26 来源: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字体:

(公告2024第15号)

为规范化妆品经营活动,在化妆品经营环节普遍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和精准监管,进一步提升行政监管效能,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省药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有序推进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省药监局起草了《黑龙江省化妆品经营环节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7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wangxin7851@sina.com。

附件:《黑龙江省化妆品经营环节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黑龙江省化妆品经营环节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王米霞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哈尔滨南岗区银行街76号 邮政编码:150001

综合财务处:0451-88347850 药品注册处: 0451-88313073 药品监管处: 0451-88313058

化妆品监管处: 0451-88313163 医疗器械监管处:0451-88313083 行政审批:0451-88313114

img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27

备案序号:黑ICP备19002026号

黑公网安备:23010302000524号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