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JDT-2021-10010 | 主题分类 | 其他动态 |
标题 | 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不见面审批”的通告 | ||
发布日期 | 2021-01-14 |
(通告 2021年第1号)
为进一步推进“不见面审批”,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鼓励企业采取“网上办”“邮寄办”等非现场方式申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与备案事项,并建议在申请表中“接收批件方式”中选择“邮寄(快递)接收”,真正实现“不见面审批”。网上提交申办材料的入口为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ljzwzx.gov.cn)或我局网站(http://mpa.hlj.gov.cn)。邮寄申报材料的收件信息为:收件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6号,邮政编码:150001,收件人: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大厅,电话:0451-88313114。
二、为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审批提供“绿色通道”。如办理相关许可业务欢迎提前拨打电话咨询:
国产药品注册咨询电话:0451-88313073;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医疗器械注册咨询电话:0451-88313114。
三、落实行政许可大厅疫情防控举措。确须到我局行政许可大厅申办行政许可事项的,进入办公楼后,请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检查,体温低于37.2℃且健康码为绿色才能进入大厅办理许可事务,请遵守现场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